問題詳情

5.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五年週期,自民國 X 年一月一日起算。其中 X 為:
(A) 90
(B) 91
(C) 92
(D) 93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0),B(0),C(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Ku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7 條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前項第一款五年週期,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