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10 受理訴願機關於訴願有理由時,不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撤銷原行政處分之一部或全部
(B)撤銷原行政處分並逕為變更之決定
(C)撤銷原行政處分並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D)撤銷原行政處分,並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逕為對訴願人更不利益之變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3563
統計:A(1),B(1),C(4),D(76),E(0)
用户評論
【小馬丁】評論
訴願法 第81條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n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n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