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q5890003】評論
意義:委任人託受處理事務,他方允為之契約 一般情況下,委任契約成立時即同具有授權效力但某些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 :i. 不動產之出價或設定負擔ii. 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超過「 2年者」iii. 贈與iv. 和解v. 起訴vi. 提付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