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10016040】評論
本題中已經清楚提到B是善意且無過失,且也清楚寫出該票據係為用來清償向B購買 古董之貨款,所以不需要特別去假設是否有顯不相當對價的問題,畢竟古董價值一 千萬也是時有耳聞,所以考試時,不要去假設題目沒給的條件。(真要考,題目絕對 會說清楚,例如以很爛的物品獲得一千萬的票據之類的暗示) 2、A係惡意,所以A是無權取得票據之人,而後其又以其自己名義背書給B,基於票據獨 立性,A自然仍需負擔票據法上背書人責任。 3、甲雖然欠缺交付要件,但是因為B係善意取得,所以基於善意取得之要件,甲仍須負 責。 4、乙係遭假冒,不符合票據法第5條自己書寫而自負其責之規定,且這種情況下,乙遭 偽造已經很不幸了,若還要強迫他負責,法院不就又要被罵恐龍法官了嗎XDD,因此 乙係遭假冒,自無庸負起票據上責任。 5、綜上所述,B可取得票據權利,而可向甲、A主張票據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