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契稅條例規定,主管稽徵機關對納稅義務人所檢送表件,如認爲有欠完備或有疑問 時,應於收件後幾日內通知納稅義務人補正或說明?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 二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3119
統計:A(691),B(109),C(186),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hubert0101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契稅條例 第18條主管稽徵機關收到納稅義務人契稅申報案件,應於十五日內審查完竣,查定應納稅額,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依限繳納。主管稽徵機關對納稅義務人所檢送表件,如認為有欠完備或有疑問時,應於收件後七日內通知納稅義務人補正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