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評論
第 98 條1 供給地方性信用之專業銀行為國民銀行。2 國民銀行以供給地區發展及當地國民所需短、中期信用為主要任務。第 99 條1 國民銀行應分區經營,在同一地區內以設立一家為原則。2 國民銀行對每一客戶之放款總額,不得超過一定之金額。3 國民銀行設立區域之劃分,與每戶放款總額之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