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dith Ho】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I 總統 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 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隻一組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Jie Hsieh】評論
問題這題目還有另一種考法,考你民國哪一年才是由人民直選總統,你只記一個九字沒有用。
【喵喵】評論
(純粹好玩而已)馬英[9]說:巴8吾5。 <<除了9%人民外,很多人會想去巴。
【王維】評論
民國85年第9任總統為第1任民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