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2020 年初中國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延燒至全世界,確診病患急速增加,各國民眾對於政府抗疫措施的不滿開始訴諸於行動,例如南韓超過百萬人民連署要求彈劾總統。為防堵疫情,超過 40 個國家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例如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因此國內也出現是否應該發布緊急命令因應的討論聲浪,贊成者認為此舉可以提供政府執行防疫措施的法源基礎,而反對者則認為,緊急命令可能導致行政權的過度擴張。請問:
【題組】36. 根據中央政府的制衡關係,國內發布緊急命令的流程為何?
(A)由總統發布,立法院於十日內追認
(B)由立法院制訂,行政院同意後公布
(C)由行政院決議,司法院審議後執行
(D)由司法院核可,監察院監督下施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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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國中生】評論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可經行政院會議的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緊急命令」發布後,總統即擁有暫時替代法律、變更法律效力的權力,是不得已的措施,僅限於應對一定期間、地點發生的緊急狀態,以維護國家生存、盡速恢復憲政秩序。且緊急命令須在發布後10天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果立院不同意,緊急命令便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