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考乙安】評論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2 條:雇主對擔任下列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Fenix Yang】評論
這題目出得不好應該更明確指出是受訓「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此是針對操作3公噸以上吊車若是操作0.5噸~3噸吊車,則是受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管理學會對此開的課程名稱為"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本題出得不好的地方是傳達"操作3公噸以上吊車才須由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然而實際上操作1噸吊車是要受訓,不應該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這種不準確的字眼,應該讓訓練名稱更明確,否則應改成複選題並把四個答案都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