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相關考生】評論
土地法第19條1.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cynthia731019】評論
土地法 第 19 條(外國人租購土地之限制) 口訣:住、商、教、醫、外、使、墳,大、經、經
【Cypress Chou】評論
土地法 第 19 條 外國人為供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