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柔伊】評論
這題在問民法第1073-1條(近親收養之禁止) (A)直系血親二親等。>直系血親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B)旁系姻親三親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看完整詳解
【小小黃】評論
輩分不相當者 --> 卑輩 不可 收養尊輩 小的不可收養大的輩分相當者 --> 尊輩 可 收養卑輩 大的可以收養小的
【Inspiration】評論
(A)直系血親二親等爺爺要收養孫子,那以後孫子的爸爸要叫親生兒子為弟弟,違反公序良俗...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不得收養=>直血,直姻,旁血6、旁姻5以內,輩分不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