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交易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下列何者非屬他項權利之種類?
(A)不動產役權
(B)農育權
(C)抵押權
(D)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吳安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所謂「他項權利」指的是房屋的物權當中,除...

【用戶】范威邦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他項權利 所有权以外的权利

【用戶】重複學習,方可千錘百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他項權利可分為以下四類:一、 地上權:「地上權」,其有「普通地上權」與「區分地上權」之分,前者係指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的權利(《民法》第832條);至於後者係指以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的地上權(參見《民法》第841條之1)。二、 農育權:其次談到「農育權」,此與地上權同係「用益物權」,所謂農育權係指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的權利(參見《民法》第850條之1)。成立「農育權」,須以「農業用地」為對象。三、 不動產役權:者談到「不動產役權」。我國《民法》物權編原有「地役權」的規定,此次修正已改為「不動產役權」;所謂「不動產役權」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