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根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假設納稅義務人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薪資所得」時,薪資收入為 300 萬元,交通費為 2.4 萬元,伙食費 3 萬元,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 使用之書籍、期刊支出 10 萬元,進修訓練費 20 萬元,請問以最有利的計算方式其薪資所得額為 多少元?
(A) 259.6 萬元
(B) 280 萬元
(C) 277 萬元
(D) 239.6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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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邦加爾迪】評論

Step1:計算薪資收入薪資收入300★,...

黃娟娟】評論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200,000元為限。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 使用之書籍、期刊支出 10 萬元,進修訓練費 20 萬職業專用服裝費       5萬 (上限 300萬*3%=9萬)供職務使用之工具   9萬 (花費10萬,上限只有300萬*3%=9萬)進修訓練費             9萬  (花費20萬,上限只有300萬*3%=9萬)                           23萬   > 採定額特別扣除額  20萬  比較有利,所以 300萬-23萬=277萬  

Angel Lin】評論

不好意思 請問伙食費每個月2400元為限免稅,等於一年28800內都免稅,但這題伙食費是3萬,為什麼多出來的部分不用當成薪資所得呢?天啊,我理解錯題目的意思了,感謝解答!!

Anita Wu】評論

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