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加爾迪】評論
Step1:計算薪資收入薪資收入300★,...
【黃娟娟】評論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200,000元為限。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 使用之書籍、期刊支出 10 萬元,進修訓練費 20 萬職業專用服裝費 5萬 (上限 300萬*3%=9萬)供職務使用之工具 9萬 (花費10萬,上限只有300萬*3%=9萬)進修訓練費 9萬 (花費20萬,上限只有300萬*3%=9萬) 23萬 > 採定額特別扣除額 20萬 比較有利,所以 300萬-23萬=277萬
【Angel Lin】評論
不好意思 請問伙食費每個月2400元為限免稅,等於一年28800內都免稅,但這題伙食費是3萬,為什麼多出來的部分不用當成薪資所得呢?天啊,我理解錯題目的意思了,感謝解答!!
【Anita Wu】評論
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