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 根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假設納稅義務人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薪資所得」時,薪資收入為 300 萬元,交通費為 2.4 萬元,伙食費 3 萬元,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
【評論內容】
不好意思 請問伙食費每個月2400元為限免稅,等於一年28800內都免稅,但這題伙食費是3萬,為什麼多出來的部分不用當成薪資所得呢?天啊,我理解錯題目的意思了,感謝解答!!
【評論主題】17 根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假設納稅義務人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薪資所得」時,薪資收入為 300 萬元,交通費為 2.4 萬元,伙食費 3 萬元,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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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請問伙食費每個月2400元為限免稅,等於一年28800內都免稅,但這題伙食費是3萬,為什麼多出來的部分不用當成薪資所得呢?天啊,我理解錯題目的意思了,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