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20為題組
◎ 我國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婚姻,使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皆擁有結婚的權利。該法實施至今,許多民眾透過各種管道發聲表達認同及支持,但也持續有反對的聲音。另外,在現行制度下,我國國民的同性伴侶若為外國人,且其所屬國家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則伴侶雙方在我國便無法結婚。因此有公民團體倡議,應進一步修法保障跨國同性伴侶,但這項倡議,也引發不同立場團體的質疑。請問:
【題組】19.依據題文,該法最能落實以下哪項與人權有關的理念?
(A)保障社會處境不利群體的積極平權
(B)凝聚社會處境不利群體的國家認同
(C)肯認社會不同群體的多元身分認同
(D)促進社會不同群體的意見表達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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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柯韋安】評論
首先,我們要釐清的是,選項(C)「肯認社會不同群體的多元身分認同」是如何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以下簡稱748施行法)來實現的。748施行法的立法目的是達成《中華民國憲法》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使同性婚姻之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使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這項法律肯認了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同樣有結婚的權利,進一步承認了社會上不同群體(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的多元身分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