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8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C)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D)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逆境中還是要快樂過日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合格廠商不只一家)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採購法第53條適用於合格廠商不只一家時【解】採購法 第53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用戶】逆境中還是要快樂過日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合格廠商不只一家)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採購法第53條適用於合格廠商不只一家時【解】採購法 第53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