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傑妮】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49甲廠商被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關於其權利救濟,下列何者正確?(A)甲得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機關提出異議(B)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102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評論主題】3關於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時,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開標(B)比價(C)材料審查(D)驗收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13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評論主題】2關於政府採購法所稱廠商,下列何者錯誤?(A)公司(B)合夥(C)政黨(D)獨資之工商行號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8條本法所稱廠商,指①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②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評論主題】27. 營建機具綜合保險之採購性質係屬下列何者?(A)財物採購 (B)勞務採購 (C)工程採購 (D)委任採購

【評論內容】

<機關辦理工程保險採購注意事項>★、...

【評論主題】12. 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幾年?(A) 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84條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其屆滿各該年限者,在總會計經行政長官及審計機關之同意,得移交文獻機關或其他相當機關保管之;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及分會計應經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始得銷毀之。但日報、五日報、週報、旬報、月報之保存期限,得縮短為三年。

【評論主題】7.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靜態報告?(A)平衡表 (B)公債現額表(C)公債發行表及公債還本付息表 (D)財物或特種財物目錄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23條各單位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靜態與動態報告,依充分表達原則,及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之會計事務,各於其會計制度內訂定之。

【評論主題】5. 依會計法規定,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下列何者所定?(A)預算法 (B)決算法 (C)審計法 (D)會計法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15條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預算法之所定。

【評論主題】204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A)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者,視為不合格標。(B)允許廠商於開標後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C)廠商標價超過招標公告公開之預算者為不合格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七條主旨:重申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辦理採購,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二、為利廠商瞭解預算金額之意義,機關得就已公開之預算金額,一併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評論主題】153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B)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C)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2條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評論主題】168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C)決標依採購法

【評論內容】(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合格廠商不只一家)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採購法第53條適用於合格廠商不只一家時【解】採購法 第53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評論主題】152下列何者係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A)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B)公會會員證。(C)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D)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13 機關辦理採購,關於押標金,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其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且不得逾新臺幣5000萬元。 (B)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 (C)應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廠商

【評論內容】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4條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以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名義繳納。第6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押標金者,應一併載明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除現金外,廠商並得將其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者,應一併載明繳納期限及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押標金或保證金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繳納者,應不受特定存款金融機構之限制;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設定質權時,無需質權人會同辦理。押標金及保證金,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電子化方式繳納。

第9條

【評論主題】112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 (A)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B)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C)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29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者。

【評論主題】111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7日。 (B)10日。 (C)14日。 (D)21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4條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資格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08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採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辦理者,訂定等標期時,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A)不少於5天。 (B)不少於3天。 (C)7天以上合理期限。 (D)5天以

【評論內容】採購期限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10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巨額採購公開招標,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28日。(B)30日。 (C)1個月。 (D)2個月。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應辦理特種會計事務中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A)普通公務機關 (B)營業基金 (C)公債基金 (D)信託基金

【評論內容】(A) 普通公務機關→普通公務會計事務(☆) ...

【評論主題】43 某法人接受補助辦理採購(非藝文採購),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萬元,臺中市政府補助50萬元,內政部補助100萬元,且由臺中市政府及內政部共同辦理監督,廠商就此採購案申訴時,應向下列哪一個採

【評論內容】

採購法第4條 (機關補助之採購)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其辦理原則、適用範圍及監督管理辦法,由文化部定之。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條:(補助之共同監督)本法第 4 條第 1 項所定補助金額,於二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補助總金額達本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者,受補助者應通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監督。本法第 4 條第 1 項所稱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包括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獎助、捐助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動支機關經費辦理之採購。本法第 4 條第 1 項之採購,其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受理補助機關自行辦理採購之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其有第一項之情形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所占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 

採購法第76條(申訴之提出及受理單位)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評論主題】107.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前將招標文件稿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 (A)A=2日;B=5日。 (B)A=3日;B=5日。 (C)A=3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9條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其等標期得依下列情形縮短之:

【評論主題】108.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採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辦理者,訂定等標期時,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 (A)不少於5天。 (B)不少於3天。 (C)7天以上合理期限。 (D)5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下列期限: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七日。二、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十四日。三、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二十一日。四、巨額之採購:二十八日。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6.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公開招標,如無可縮短之情形,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 (A)5日。 (B)3日。 (C)7日。 (D)10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05.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前開所列「機關」係指下列何者? (A)招標機關。 (B)上級機關。 (C)主管機關。 (D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28條機關辦理招標,其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合理期限。其期限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04.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 (A)3日。 (B)5日。 (C)7日。 (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03.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14日。 (B)21日。 (C)28日。 (D)3

【評論內容】Q: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A:招標期限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02.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7日。 (B)10日。 (C)

【評論內容】Q: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A:政府採購法 第3條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資格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49甲廠商被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關於其權利救濟,下列何者正確?(A)甲得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機關提出異議(B)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102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評論主題】3關於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時,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開標(B)比價(C)材料審查(D)驗收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13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評論主題】2關於政府採購法所稱廠商,下列何者錯誤?(A)公司(B)合夥(C)政黨(D)獨資之工商行號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8條本法所稱廠商,指①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②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評論主題】1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幾親等以內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A)二親等(B)三親等(C)四親等(D)五親等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15條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評論主題】12. 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幾年?(A) 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84條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其屆滿各該年限者,在總會計經行政長官及審計機關之同意,得移交文獻機關或其他相當機關保管之;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及分會計應經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始得銷毀之。但日報、五日報、週報、旬報、月報之保存期限,得縮短為三年。

【評論主題】32. 機關訂定底價,應由何者簽報機關首長核定?(A)需求單位 (B)承辦採購單位 (C)規劃、設計單位 (D)接管單位

【評論內容】

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53條機關訂定底價,應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但重複性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

【評論主題】27. 營建機具綜合保險之採購性質係屬下列何者?(A)財物採購 (B)勞務採購 (C)工程採購 (D)委任採購

【評論內容】

<機關辦理工程保險採購注意事項>★、...

【評論主題】7.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靜態報告?(A)平衡表 (B)公債現額表(C)公債發行表及公債還本付息表 (D)財物或特種財物目錄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23條各單位會計及附屬單位會計之靜態與動態報告,依充分表達原則,及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之會計事務,各於其會計制度內訂定之。

【評論主題】5. 依會計法規定,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下列何者所定?(A)預算法 (B)決算法 (C)審計法 (D)會計法

【評論內容】會計法 第15條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依預算法之所定。

【評論主題】204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A)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者,視為不合格標。(B)允許廠商於開標後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C)廠商標價超過招標公告公開之預算者為不合格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七條主旨:重申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辦理採購,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二、為利廠商瞭解預算金額之意義,機關得就已公開之預算金額,一併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評論主題】153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B)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C)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2條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評論主題】168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C)決標依採購法

【評論內容】(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合格廠商不只一家)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採購法第53條適用於合格廠商不只一家時【解】採購法 第53條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評論主題】152下列何者係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A)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B)公會會員證。(C)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D)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2條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評論主題】109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D)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8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六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但重行或續行招標之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三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七日。

【評論主題】113 機關辦理採購,關於押標金,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其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且不得逾新臺幣5000萬元。 (B)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 (C)應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廠商

【評論內容】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4條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以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名義繳納。第6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押標金者,應一併載明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除現金外,廠商並得將其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者,應一併載明繳納期限及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押標金或保證金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繳納者,應不受特定存款金融機構之限制;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設定質權時,無需質權人會同辦理。押標金及保證金,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電子化方式繳納。

第9條

【評論主題】112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 (A)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B)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C)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29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者。

【評論主題】111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7日。 (B)10日。 (C)14日。 (D)21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 第4條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資格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