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包】評論
公共危險物品第四類: 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主要分類: 特殊易燃物、酒精、(第一石油類、第二石油類、第三石油類、第四石油類)、植物油》非水溶性: 不溶於水 、比水輕、蒸氣比空氣重 (汽油、乙笨、重油)》水溶性: 溶於水、比水重 (丙酮、丙烯氰、乙二醇) 特性:(1)高度易燃性:皆屬有機化合物,易與氧反應燃燒/大多數導電率小,晃動會蓄積靜電/分子量小,沸點低,易揮發,蒸氣量大/著火能量小/易燃液體蒸氣一般比空氣重,易沉積在低窪處 (2)易爆性:爆炸範圍愈大,爆炸下限愈低之物質,危險性愈大(3)高度流動性:黏度小,易流動(4)受熱膨脹性:灌裝時應保留容器空間 5%以上(5)與酸或氧化劑反應強烈: 與硝酸接觸,劇烈反應爆炸,易燃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