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Hsuan】評論
(A)7歲以下孩童屬於無行為能力者(B)14歲介於7~20歲間,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因此收到朋友贈送的遊樂器屬於有效行為(C)20歲以下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不可簽訂要式契約(D)20歲以下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向銀行貸款為無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