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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依解密條件辦理檔案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無須另行辦理通知作業,拆封時承辦人需蓋章以明責任,並由業務單位承辦人員會同保密督導官一同核對其內容,如內容有異時應依法究辦。(A)O(B)X
問題詳情
56、依解密條件辦理檔案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無須另行辦理通知作業,拆封時承辦人需蓋章以明責任,並由業務單位承辦人員會同保密督導官一同核對其內容,如內容有異時應依法究辦。
(A)O
(B)X
參考答案
上一篇 :
55、屆期機密檔案須先辦理機密等級註銷後,始得辦理銷毀;涉及屬軍事機密、國防秘密者得於辦理機密等級註銷後,隨即依規定辦理銷毀事宜。(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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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單位裁撤或業務歸併其他單位者,為使庫儲空間有效使用,當年度應辦理銷毀作業。(「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3036點:單位裁撤或業務歸併其他單位者,當年度不得辦理銷毀作業)(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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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借調檔案,非本單位主管業務者,須先會主辦單位同意,並由承辦人及主管在調案單上簽證;如屬機密檔案以上者,則須簽奉權責長官核准後,方可借調。(A)O(B)X
59、借調檔案,機密(含)以下檔案,由隸屬業務主管加蓋職官章;借調極機密(含)以上檔案,須加蓋單位主官職官章。(A)O(B)X
60、離職(受訓)人員,可依狀況自行決定是否歸還檔案。(「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3047點:離職(受訓)人員,須將所借之檔案歸還,否則,由所隸單位主官(管)負責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其有妨礙軍機或法
61、歸卷案件凡未註保存年限或所填保存年限有錯誤者,檔管人員應退還原承辦人員補註或補正,並加蓋職官章,以明責任。(A)O(B)X
62、向檔案管理單位辦理檔案借調(閱),依規定不須簽會所涉業管單位同意,可直接辦理調案作業。(「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3039點:非本單位主管業務且無調案權責者,須先會主管單位同意,並由承辦人及業
63、所借出之檔案,應依規定使用「借出檔案隨案紀錄」彌封附卷,並加蓋騎縫章,依紀錄各欄填寫妥當後,始可借調。(A)O(B)X
64、離職(受訓)人員,須將所借之檔案歸還,否則,由所隸屬單位主管負責,其有妨礙軍機或法律信證影響者,依法辦理。(A)O(B)X
65、歸檔文件,若字跡模糊者應洽承辦單位(人員)辦理補註並加蓋職官章。(A)O(B)X
66、機密檔案未經解密,不得銷毀。(A)O(B)X
67、機密檔案歸檔時,承辦人員應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裝封,封面應使用Word文書軟體套表列印。(「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5025點:封套上單位名稱等欄位應詳實填註。故應以系統產製,避免誤填。)第
68、機密檔案辦理屆期解密,因檔案均註明解密條件,故應由單位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5033點第2款:機密等級註銷、解除或變更,由承辦人員辦理。)(A)O(B)X
69、機密檔案使用專用封套裝封時,應呈請單位業務副主管及主管加蓋職官章,採三級章鈐印方式,確保檔案確實裝封,數量無誤。(「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2095點第5款:密封套以二級章鈐印。)(A)O(B
70、公文歸檔前,如附件還有使用必要,可向文書人員申請附件抽存,登錄於附件抽存管制簿後,於6個月內歸還檔案室。(「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2097點第5款:若承辦人員有續辦之必要者,應於全案完成歸檔
71、業務承辦人受理民眾檔案應用申請時,如發現該業務已因組織調整,移由別單位業管,應拒收該申請書。(「行政程序法」第17條: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
72、機密檔案經解密後,檔案管理人員會將檔案電子目錄彙送至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民眾即可運用網站自行查閱檔案內容。(「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3048點:民眾依法提出檔案應用申請,仍應由業管承辦單位依
73、公文採線上簽核者,應將公文之處理以電子方式在安全之網路作業環境下,採用身分認證、電子簽章、權限控管或其他安全管制措施並在確保電子文件之可認證性下,進行線上傳遞、簽核工作。(A)O(B)X
74、「機密」級以下公文得實施線上簽核作業。(「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4016點:本部各機關、單位於設備、人員能配合時,公文均以線上簽核為原則,惟下列公文一律採紙本簽核方式:一般公務機密以上公文。
75、為簡化公文承辦作業程序,公文承辦人員可自行列印電子來文轉製紙本,並以該列印之紙本為原件,無須掛號即可進行簽辦、呈核、歸檔等作業。(「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4009點:電子來文轉製為紙本時,需
76、電子公文分文毋須列印送文簽收清單;如以紙本公文分文應附送文簽收清單交承辦人員或代理人簽收,以明責任。(A)O(B)X
77、每日上班時,承辦人員及各級公文核決者,應即於公文檔案管理系統上點收公文,並適時注意收文及待辦公文處理狀況。差假前應設定職務代理人,避免公文延宕。(A)O(B)X
78、承辦人員簽辦公文時,如遇罕用字應使用國防部共用補充字集,若缺字應向權責單位申請,不得自行造字及符號。(A)O(B)X
79、已電子歸檔之公文,如以線上簽核方式辦理補呈閱,應創案以便簽第 7 頁,共 27 頁方式將原奉核之公文以附件夾帶方式呈核,主官核閱後併原案歸檔。(A)O(B)X
80、公文電子交換發文時,本文與附件檔案大小,合計以不超過10MB為原則,如公文電子交換之附件檔案太大,可使用壓縮檔。(「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4035點:公文電子交換發文作業及注意事項如下:本文
81、國防部公文電子公布欄中,有關「政令宣導」一令到位或須下載辦理之公文,可由承辦人員以國軍個人電子憑證自行下載簽辦。(「國軍文書檔案作業手冊」第04039點:國防部公文電子公布欄處理原則:凡屬「政令
82、單位應於單位網站上設置電子公布欄專區,視公文性質登載於電子公布欄專區,並得輔以電子郵件告知,不另行文。(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