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有價證券信託之委託人為營利事業、受益人為不特定之個人者,其於所得發生年度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應以下列何者為納稅義務人?
(A)委託人
(B)信託監察人
(C)受託人
(D)就應繳稅額先行列帳,俟受益人確定時,再以其為納稅義務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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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wen】評論

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依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