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多重選擇題:每題二分,答錯不倒扣,共十分。
【題組】26.王老五在嘉義獨資開了一家米店,後來又與朋友合夥興建了碾米廠,幾年後他又設立了王老五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就在他過世後,子女卻因龐大家產而告進法院。請問:下列對於他所經營的廠商組織之描述,何者正確?
(A)合夥與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獨資沒有
(B)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所以股票轉移時不影響企業的存續
(C)有限公司不必負「無限」的清償責任,公司股東只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D)股份有限公司比有限公司還多出兩個特色:股東可以大眾化、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
(E)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雖然可以獨立於人而存在,但持股人死亡股票由子女繼承時,企業必須將其股份買回。命題者:梁蕙蓉8-5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