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有區分所有權人 2/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 2/3 以上出席
(B)議案應有區分所有權人 2/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 2/3 以上提議
(C)須出席人數 3/4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 3/4 以上之同意
(D)規約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得另有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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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IFI CHEN】評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1 條區分所有權人...

王興達】評論

三分之二以上區權人及其區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權比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行之。

張弘政】評論

B選項 真看不懂是錯在哪裡?

許騰文】評論

他說的是議案,議案提議不用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