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車身製造廠冒用、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被查獲時會受到的處分何者不正確?
(A)公路主管機關應勒令其停業
(B)已領照車輛應吊銷牌照
(C)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得按每輛車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D)屬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有關機關偵辦。--公路法77條之1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0792
統計:A(54),B(263),C(111),D(77),E(0)

用户評論

【用戶】andy254297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註銷牌照

【用戶】wanw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77-1 條電車或汽車、車身製造廠及電車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核發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所載內容製造、進口汽車或電車,或提供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予他人冒用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未完成改善者,廢止其全部或一部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依前項規定廢止其全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原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及該廠商登記地址,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車輛安全檢測及審驗業務;該廠商登記之地址,並應於其土地登記簿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前述事項。電車或汽車、車身製造廠及電車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冒用、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勒令其停業,其已辦理登記、檢驗、領照之車輛應註銷牌照;其屬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並得按每輛車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屬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有關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