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43為題組 ◎ 我國某市立音樂廳需要整修,基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要求,民間團體主
張應增加身障座位,但也有反對聲浪。正反意見彙整如下:


市政府也接獲以下三項整修方案建議:
甲:考慮音樂廳是歷史古蹟,故將身障座位設於廳外的大廳空間,再於表演時同步轉播內部音樂會,並提供各項聆賞必要的免費支持服務。
乙:重新規劃廳內動線與座位安排,在不同區域皆設置身障座位,讓身障者依個人需求挑選不同票價的座位,並讓其選擇所需的手語或口述影像等服務。
丙:考慮緊急應變措施,將身障座位安排在廳內第一排或邊緣位置,以確保身障者安全,並避免影響出入動線造成逃生受阻;另外應提供障礙者及陪同者購票半價優惠。
在與各界交換意見後,市政府確立以「障礙者文化平權」做為整修原則,並決定採取某方案,因該方案最符合 CRPD 之「共融模式」的兩項原則:
Ⅰ、確保障礙者如所有人一般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提高障礙者與非障礙者互動的可能性。
Ⅱ、尊重障礙者的自主選擇,不將障礙者弱化為需要被保護的對象。
請問:
【題組】40. 依據 CRPD 與我國法之關係來評論題文中主管機關之作為,下列何者最適當?
(A)因公約已經國內法化,主管機關作為符合依法行政
(B)未經國際專家審查,主管機關即做出決策故屬違法
(C)因公約具有命令位階,政府仍應遵守相關公約內容
(D)因公約內容未違反既有法規,政府可做為施政參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2006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縮寫為CRPD)由聯合國第61/106號決議通過,並在2008正式生效,希望能夠「促進、保護和確保實現身心障礙者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充分、平等享有,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的尊重。」台灣障礙社群於2007年時將原有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嘗試納入CRPD之部分精神與內涵。2014年,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CRPD內國法化。

【用戶】Elean Xia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題目敘述,市政府確立以「障礙者文化平權」做為整修原則,並決定採取某方案,因該方案最符合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共融模式」的兩項原則。這表示該國已經在國內法中將CRPD納入法律體系,因此主管機關的行動符合國內法,屬於依法行政,故選(A)。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2006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縮寫為CRPD)由聯合國第61/106號決議通過,並在2008正式生效,希望能夠「促進、保護和確保實現身心障礙者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充分、平等享有,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的尊重。」台灣障礙社群於2007年時將原有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嘗試納入CRPD之部分精神與內涵。2014年,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CRPD內國法化。

【用戶】Elean Xia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題目敘述,市政府確立以「障礙者文化平權」做為整修原則,並決定採取某方案,因該方案最符合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共融模式」的兩項原則。這表示該國已經在國內法中將CRPD納入法律體系,因此主管機關的行動符合國內法,屬於依法行政,故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