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3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可能有罰金及徒刑之處分。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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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24】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第16 條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