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欣欣】評論
1.下列有關現行警察人員之人事敘述,何者正確?(A)警察官等為警監、警正及警佐,每個官等 分為四個官階第 5 條警察官等分為警監、警正、警佐。警監官等分為特、一、二、三、四階,以特階為最高階;警正及警佐官等各分一、二、三、四階,均以第一階為最高階。(B)警正分隊長,警正為官等,分隊長為職稱⭕️(C)警察人員官受保障,職得調 任,所以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依法免職不予免官第 31 條警察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遴任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學校應予以免職:三、犯貪污罪、強盜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D)警員之官等均為警佐。錯❌也能是警正四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