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C)皇族內閣的出現,顯示清廷缺乏改革誠意立憲運動(1906年-1909年)是清政府繼洋務自強運動(1861年-1895年)、維新運動(1898年)之後推動的第三次大型改革,目的在使大清帝國成為君主立憲政體的國家。1911年5月8日(宣統三年四月十日),清政府廢除軍機處,發布內閣官制與任命總理、諸大臣。成員名單中過半數為清宗室(皇族)與滿人,故被稱為「皇族內閣」。立憲派、輿論對此多感失望,甚至引起不滿,認為清政府實無誠意推行憲政,於是逐漸同情和傾向革命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