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有關贈與稅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1 年內有 2 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及贈與稅額
(B)贈與總額在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下者,贈與稅稅率為 10%
(C)捐贈依法設立財團法人醫院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D)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贈與總額在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下者,贈與稅稅率為 10%課稅級距金額: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