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有關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B)約定條款應載明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名稱,若委託人要求,再載明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
(C)個別信託受益權由信託業以記帳方式登載
(D)因運用所生之收益及損失,均歸屬於該帳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0585
統計:A(301),B(800),C(215),D(137),E(0)

用户評論

candys3688】評論

第 11 條信託業於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前,除先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外,並應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訂立約定條款,約定條款中並應載明:一、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名稱、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