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妮巴】評論
我是這樣想的啦~
【Shu-Hui Lin】評論
google路權分離時看見以下新聞:自行車路權有效分離- Yahoo!奇摩新聞作者: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0月25日 上午12:18市議員何敏誠、黃馨慧昨(二十四)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自行車路權;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針對慢車、機車與自行車的定位,交通部正研擬修法,最重要的是工程面要做到路權有效分離,並積極宣導自行車騎乘規範,以降低事故。何敏誠說,台中市的自行車禍發生率去年受傷人數一千四百零二人,比台北市多出一千人,居五都之冠,市府宣稱台中自行車道長達二六二公里,但許多地方沒有安全標示,有些道路隨便畫條虛線就算自行車道,還有騎士與車爭道,他建議市府應規劃安全標示,並獨立分隔自行車...
【慕】評論
簡單想: 路權分離就是把 A型.B型分開, 鐵路和公路用護欄分開
【李逍遙】評論
◎大眾運輸車輛採用路權分離的缺點為何? (D) 投資成本增加✻路權分離=車路一體方式包括~【A型路權(專用路權)】~採平面、高架、地下方式佈設。【B型路權(隔離路權)】~一般採平面方式佈設 → 因此投資成本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