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乃為顧及社會生活之安定而設。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能補正之瑕疵?
(A)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B)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C)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而為附款,事後撤銷該附款者
(D)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0909
統計:A(5),B(7),C(174),D(1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