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四個大學同學各出資一千萬元湊成四千萬元,打算委任某證券投顧公司全權委託投資,證券投顧公司應如何處理?
(A)與四人分別簽訂委任契約每人一千萬元
(B)與四人簽訂四千萬元之共同委任契約
(C)採選項A或B之方式均可
(D)與規定不合拒絕接受委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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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前項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應與客戶個別簽訂,除法令或本會另有規定外,不得接受共同委任或信託;並應載明下列事項,如為信託關係者,應再另依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記載各款事項:以下略第十二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接受單一客戶委託投資資產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但委託投資資產為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或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專設帳簿資產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