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 四個大學同學各出資一千萬元湊成四千萬元,打算委任某證券投顧公司全權委託投資,證券投顧公司應如何處理?(A)與四人分別簽訂委任契約每人一千萬元 (B)與四人簽訂四千萬元之共同委任契約(C)採選項
【評論內容】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前項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應與客戶個別簽訂,除法令或本會另有規定外,
不得接受共同委任或信託;並應載明下列事項,如為信託關係者,應再另
依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記載各款事項:
以下略
第十二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接受單
一客戶委託投資資產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但委託投資資產為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或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專設帳簿資產者,不
在此限。
【評論主題】31. 以下何者非屬全權委託投資說明書應記載事項?(A)全權委託投資之性質、範圍及相關之法律關係(B)受委託事業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之學歷與經歷(C)因業務發生訴訟、非訟事件之說明(D
【評論內容】
應為該事業最近二年度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評論主題】14. 針對國內開放式組合型基金之敘述,何者有誤?(A)該種基金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B)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20%(C)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基金(D)不得為放款或以
【評論內容】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43條
每一組合型基金至少應投資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
不得超過組合型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評論主題】34.有關信託業之盈餘分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信託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提存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B)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C)法定
【評論內容】
信託業法第38條 信託業公積之提存,準用銀行法第五十條規定。
銀行法第50條 銀行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銀行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其資本總額時,或財務業務健全並依公司法提法定盈餘公積者,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除法定盈餘公積外,銀行得於章程規定或經股東會決議,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第二項所定財務業務健全應具備之資本適足率、資產品質及守法性等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