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以銀行為擔當付款人之本票,發票人於票據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經執票人提示退票,如未辦清償註記一年內達三張時,往來銀行應自終止為擔當付款人契約之日起多久期間內,不再受託為其簽發本票之擔當付款人?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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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QY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發票人在各地金融業者所設支票存款戶,因簽發以金融業者為擔當付款人的本票,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經執票人提示所發生的退票,未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託註記,一年內達三張者。 金融業者得自票據交換所通報之日起算,終止擔當付款人之委託三年。

【用戶】吳銘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看到退票,基本上就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