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但不經轉診而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應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的多少比率?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五十
(D)百分之六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9899
統計:A(51),B(80),C(323),D(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全民健康保險法區分類別、「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重點

用户評論

PO Chang Pan】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前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得予減免。第一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第一項所定比率,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第一項之轉診實施辦法及第二項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