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勞工非年滿幾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A)55 
(B)60 
(C)65 
(D)7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8451
統計:A(10),B(16),C(258),D(0),E(0)

用户評論

guava1555】評論

勞動基準法§53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勞動基準法§54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