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對【1】友,如讀異書;對【2】友,如讀名人詩文;對【3】友,如讀聖賢經傳:對【4】友,如閱傳奇小說。
【題組】1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9775
統計:A(541),B(27),C(26),D(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事由、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

用户評論

【用戶】王雅慧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881-1  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用戶】周化金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C)、(D)881-2

【用戶】ilovethisworl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B)一定法律關係

【用戶】Jenn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881條之1(最高限額抵押權)  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以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生之債權或基於票據所生之權利為限。   基於票據所生之權利,除本於與債務人間依前項一定法律關係取得者外,如抵押權人係於債務人已停止支付、開始清算程序,或依破產法有和解、破產之聲請或有公司重整之聲請,而仍受讓票據者,不屬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但抵押權人不知其情事而受讓者,不在此限。 第881條之2(最高限額約定額度)  最高限額抵押權人就已確定之原債權,僅得於其約定之最高限額範圍內,行使其權利。   前項債權之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與前項債權合計不逾最高限額範圍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