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u】評論
違反比例原則
【吳育銓】評論
逕以性騷擾解聘教師是否有「比例原則」上的顧慮? 又,「有關機關」是如何認定?發佈單位: 法制處分類: 教師申訴作業常見問答一、 有關教師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乙節:(一) 教師行為是否確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事涉事實認定問題,宜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經查證屬實,有人、事、時、地等資料)究明後,依教師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處理。(二) 教師若涉及性騷擾或是觸犯刑法上的罪責,如背信、侵占或偽造文書等,有時檢察官認為是微罪且犯後態度良好,處以緩起訴處分或輕判,使其免於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被宣告緩刑,此時雖不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但學校可以認為教師為人師表,應該有更高的品...
【楊承豪】評論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不違反明確性原則解聘、停聘、不續聘-不違反比例原則終身不得再任教師-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