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etti Luo】評論
充分就業,並不意味著社會上完全沒有失業。在一個動態經濟中,並無法百分百的就業。在美國多數經濟學家認為失業率在6%或5%時,就可視為充分就業。經濟學家認為「充分就業」的定義為,考慮摩擦性失業後勞動力的就業水準。追求「充分就業」的最終目的,是要借重就業者去生產財貨與提供勞務,如果就業不具生產性,如為減少失業人數,將失業者隨便安插,則「充分就業」將無意義。亦言之,有意義的充分就業是生產性的就業,即工作的人使用最低成本來生產財貨興勞務的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