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湘凌】評論
D為民法的賠償原則
【最後階段】評論
謝謝凌大^^
【流川瘋】評論
國家賠償法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林飄飄】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七條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民法第二一三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