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之規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比序項目得以學生在校何種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為之?
(A)語文、數學領域
(B)語文、數學、自然、社會領域
(C)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
(D)語文、數學、自然、社會領域、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8889
統計:A(18),B(67),C(154),D(109),E(0)

用户評論

Pei-Jing】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之規定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應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免考入學測驗。申請免試入學人數未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全額錄取。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就學區內各校主管機關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但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有特殊招生需要,擬具課程計畫、招生計畫、名額及免試入學方式,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除得以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外,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第三項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原則、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定,一百零三學年度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個月內公告之,其後各學年度應於一年前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