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何機關定之?
(A)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B)經濟部
(C)內政部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889
統計:A(0),B(0),C(31),D(5),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2 條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二、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三、定金收據。四、不動產廣告稿。五、不動產說明書。六、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之。第一項第五款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