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規定:「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其中關於「知有撤銷原因時」之起算,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自行政處分作成時起算
(B)自略加調查而不難得知時起算
(C)自確實知悉撤銷原因時起算
(D)自民眾向行政機關檢舉時起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法科搞我心態】評論

該法第121條第1項所稱「知有撤銷原因」...

Roy衝衝虎】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2月份第2次庭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