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氣勢萬「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9967
統計:A(203),B(3),C(17),D(49),E(0)

用户評論

micky】評論

營業稅第37條:「I 外國技藝表演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演出之營業稅,應依第35條規定,向演出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繳。但在同地演出期間不超過30日者,應於演出結束後15日內報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