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如何區分(或定義)直接測量法與間接測量法?且各舉一例說明。(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9432
統計:A(356),B(541),C(2752),D(14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確認之訴、撤銷訴訟、確認訴訟

用户評論

【用戶】蔡濰琪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C: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才須要

【用戶】Ashle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 訴訟者,不得提起之。但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不在此限。

【用戶】jennifer91016

【年級】

【評論內容】確認訴訟: ●獨立訴訟種類,一種訴訟法上制度   ●追求確定判決的既判力加以確認為,不包含給付命令。 一.     公法上法律關係存否:●必須有受確認之法律上利益存在 ●原告必須有立即受確認的利益●必須法律關係之存在與否不確定或不明確,發生爭執。二.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不需訴願●方式-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30日內不為確答者,方可提出-原處分機關有自行審查,及自行確認其行政處分無效之機會(C),用之取代訴願前置主義。三、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確認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含已執行完畢或消滅之行政處分。資料來源: https://blog.xuite.net/cchsiou101/twblog/139708700-公法上確認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