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shle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0.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不包含下列何者?(A)廠商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B)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C)廠商符合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D)廠商信用之證明

【評論內容】

(C)

第 5 條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四、具有相當設備者。其範圍得包括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所需之自有設備。其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五、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者。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評論主題】30.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不包含下列何者?(A)廠商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B)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C)廠商符合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D)廠商信用之證明

【評論內容】

(C)

第 5 條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四、具有相當設備者。其範圍得包括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所需之自有設備。其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五、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者。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評論主題】28. 行政院院長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向立法院提出:(A)預算案(B)施政報告(C)決算(D)法律案

【評論內容】九個月前行政院公布施政計畫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預算呈送立法院審議(憲法:三個月)立法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行政院院長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向立法院提出:(A)預算案(B)施政報告(C)決算(D)法律案

【評論內容】九個月前行政院公布施政計畫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預算呈送立法院審議(憲法:三個月)立法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 依憲法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如何處理?(A)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B)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政府解決之(C)由立法院解決之 (D)由司法院解釋之

【評論內容】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之權限?(A)不信任案提出權 (B)領土變更案提出權(C)院際爭議處理權 (D)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提議權

【評論內容】

倒閣案: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倒閣),

 

提出72hr後於48hr內記名投票,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院長10日內辭職,同時總統解散立法院。

→72小時 + 48小時 = 120小時(5天)

『如未通過信任案,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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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變更: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公告6個月後自由地區選舉人3個月內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總額之1/2即為通過。

『由立法院提案;憲法之修改與領土變更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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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總統:全體立委1/2提議、全體立委2/3決議,大法官審理,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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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改】

 

全體1/4提議,全體3/4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憲法修...

【評論主題】財政部訂定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題組】其性質為:(A)法規命令(B)行政規則(C)一般處分(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作用性行政規則: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根據民眾被允許互動的程度,特別是網頁上的互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對於「交易」階段的描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透過網站以被動的方式提供資訊,方便外部使用者利用(B)藉由網路技術

【評論內容】(A)透過網站以被動的方式提供資訊,方便外部使用者利用 ->資訊(B)藉由網路技術,讓以往由公務員負責處理的服務事項,變成以網站為基礎的自助式服務 ->處理(C)讓網站成為雙向溝通的工具,允許公民提供關於他們的新資訊 ->互動(D)入口網站能夠整合政府的服務,並且基於人民的需求提供路徑->交易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在行政法上具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A)臺北市政府 (B)彰化縣政府 (C)嘉南農田水利會 (D)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評論內容】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  (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訴願機關為教育部  (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3.....

【評論主題】17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根據民眾被允許互動的程度,特別是網頁上的互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對於「交易」階段的描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透過網站以被動的方式提供資訊,方便外部使用者利用(B)藉由網路技術

【評論內容】(A)透過網站以被動的方式提供資訊,方便外部使用者利用 ->資訊(B)藉由網路技術,讓以往由公務員負責處理的服務事項,變成以網站為基礎的自助式服務 ->處理(C)讓網站成為雙向溝通的工具,允許公民提供關於他們的新資訊 ->互動(D)入口網站能夠整合政府的服務,並且基於人民的需求提供路徑->交易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所屬機關?(A)考選部 (B)銓敘部(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3684&ctNode=704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所屬機關?(A)考選部 (B)銓敘部(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3684&ctNode=704

【評論主題】24.依憲法第 81 條規定,為保障法官,將法官轉為非法官職務,應以下列何種規範定之?(A)法律 (B)職權命令 (C)行政規則 (D)職務命令

【評論內容】第 81 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評論主題】17.立法院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提之議案,下列何者無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選舉人投票決定?(A)總統彈劾案 (B)總統罷免案(C)領土變更案 (D)監察院與立法院合併之修憲案

【評論內容】

彈劾總統:全體立委1/2提議、全體立委2/3決議,大法官審理,憲法法庭判決。

『立法院提出,憲法法庭判決』

全院委員會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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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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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變更: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公告6個月後自由地區選舉人3個月內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

【評論主題】47 甲想砸乙的車窗,卻將丙車誤認為乙車而砸毀,這在刑法上被稱為:(A)禁止錯誤 (B)因果歷程錯誤 (C)打擊錯誤 (D)客體錯誤

【評論內容】「客體錯誤」例如甲誤認路人丙(貌似其仇人乙)即為仇人乙,而開槍打死丙   「打擊錯誤」,例如甲欲開槍殺仇人乙,卻因槍法太差而誤中站在乙身旁不遠處的丙

【評論主題】22 我國領土之變更,須經全體立法委員至少多少以上之提議?(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評論內容】

領土變更: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公告6個月後自由地區選舉人3個月內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總額之1/2即為通過。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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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改】 

全體1/4提議,全體3/4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選舉人3個月內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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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評論主題】17 總統行使下列何種職權,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A)發布緊急命令 (B)聘任國策顧問 (C)特赦 (D)調解院際爭議

【評論內容】(A)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C)特赦,是總統對特定已受確定判決的刑事罪犯,免除執行刑罰。特赦的方式,由總統命令行政院,轉令法務部審議、實施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明文列舉之基本權利?(A)訴訟權 (B)工作權 (C)隱私權 (D)生存權

【評論內容】憲法第22條所概括保障之未列舉權及其內涵有以下

【評論主題】7 法律條文之解釋,若有多種解釋之結果,只要其中一種解釋可以避免宣告該法律違憲時,應選擇其作為結論,而不採納其他可能導致違憲的法律解釋。此種解釋原則為:(A)和諧性解釋原則 (B)歷史解釋原則 (C)

【評論內容】合憲性解釋方法,屬於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意指如果該法律有多種解釋方式時,其中有一種解釋方法會合憲,雖有他種解釋方法將牴觸憲法,此時,應採擇合憲的解釋,以資適用,避免動輒法律牴觸憲法宣告無效,秏費社會資源亦有不尊重立法權之嫌。

【評論主題】21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根據民眾被允許互動的程度,特別是網頁上的互動,可以分成①處理;②互動;③交易;以及④資訊等四個階段。若依照互動程度由簡而繁進行排序,下列何者最為正確?(A)①④②③ (B)④②

【評論內容】電子化政府的發展階段:資訊 - 互動 - 處理 - 交易熱愛運動 高三上 (2013/01/06 11:35):95人 想成網購流程1.資訊  看商品資訊2.互動  問賣家衣服的尺寸3.處理  下單4.交易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17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根據民眾被允許互動的程度,特別是網頁上的互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對於「交易」階段的描述,下列何者最正確? (A)透過網站以被動的方式提供資訊,方便外部使用者利用 (B)藉由網路技術,讓以往由公務員負責處理的服務事項,變成以網站為基礎的自助式服務 (C)讓網站成為雙向溝通的工具,允許公民提供關於他們的新資訊 (D)入口網站能夠整合政府的服務,並且基於人民的需求提供...

【評論主題】13 標竿學習依比較的對象可分為四種類型。在相同的公司或組織中,從事部門、單位、附屬公司或國家之間的比較,是屬於何種類型?(A)內部標竿 (B)功能標竿 (C)競爭標竿 (D)通用標竿

【評論內容】有關標竿學習的類型依比較「標的」及「對象」分兩大類:(1)依比較標的 ①績效標竿:針對績效測量比較,以決定一個機關組織的良善標準為何②流程標竿:針對企業流程的執行方法與實務上的比較,目的在於學習最佳實務,改進本身流程 ③策略標竿:與其他機關從事策略選擇與處置的比較,目的是為了蒐集資訊,以改善本身的規劃        與處理 (2)依比較對象 ①內部標竿:在相同的公司或組織從事部門、單位、附屬公司或國家間的比較 ②競爭標竿:和製造相同產品或提供相同服務的最佳競爭者,直接從事績效或結果間的比較 (如7-11 vs 全家) ③功能標竿:和具有相同的產業與技術領域的非競爭者,從事流程或功能上的比較 ④通用標竿:無論任何產業,都以本身的流程來與最佳的流程從事比較

【評論主題】4 下列那一項不是前美國副總統高爾(Al Gore)在「國家績效評估報告(The Report of National PerformanceReview)」中所提出的政府再造基本原則?(A)削減財務

【評論內容】(一)「刪減法規」、「簡化程序」(二)「顧客至上」、「民眾優先」(三)「授能員工」、「追求成果」(四)「撙節成本」、「提高效能」

【評論主題】2 根據學者紀陶(D. F. Kettl)的看法,P 途徑的公共管理,具有下列何項特徵?(A)對傳統的公共行政及政策執行研究予以接納 (B)偏向於前瞻性和規範性的理論研究(C)著眼於基層管理者所制定之

【評論內容】

P途徑 - Public Policy Approach

依據Kettle的看法,特徵包含:

1.拒絕傳統式的公共行政及政策執行研究(A)

2.前瞻性、規範性的理論研究 (B)

3.高層管理者制定策略之研究(C)

4.透過個案研究發展知識

5.在政策學派影響下的公共管理研究,乃公共管理與政策分析為一體(D)

【評論主題】19下列關於不作為犯之敘述,何者錯誤?(A)不純正不作為犯所牴觸者,係禁止規範(B)在犯罪成立上,僅不純正不作為犯須檢驗保證人地位(C)保證人地位之來源,可就法律之精神而為觀察(D)僅純正不作為犯必須

【評論內容】

純正不做為犯就是單純以消極不做為為要件而形成犯罪,如聚眾不解散。 

不純正不做為犯是以消極不做為來實現須積極作為使能成立之犯罪。 

例如醫生醫治病人 故意不給病人吃藥 導致病人因而死亡。 

不純正不作為犯規定在刑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其要件如下:1.構成要件結果出現;2.行為人具有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3.對於法律所期待行為之不作為; 作為可能性;4.因果關係與客觀可歸責性; 不作為與作為等價。

保證人地位之形式依據,其要者有下列數端: (一)法律明文規定:例如: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

【評論主題】15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向何者提出審核報告?(A)監察院(B)司法院(C)行政院(D)立法院

【評論內容】九個月前行政院公布施政計畫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預算呈送立法院審議(憲法:三個月)立法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三讀立法程序行政院主計處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完成決算監察院三個月內須完成最終審計,至立法院報告並資請總統公布

【評論主題】47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4 條規定,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原則上多久要更換一次?(A)每 6 個月 (B)每 3 個月 (C)每 2 週 (D)每 1 週

【評論內容】第34條(晝夜輪班制之更換班次)【相關罰則】§79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種裁判離婚之請求權,無法定期間之限制?(A)重婚 (B)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C)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對方 (D)夫妻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評論內容】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已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屬於憲法第 22 條之保障範圍?(A)同性婚姻 (B)墮胎權 (C)環境權 (D)契約自由

【評論內容】憲法第22條所概括保障之未列舉權及其內涵有以下

【評論主題】39 依著作權法規定,下列有關著作人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B)任何著作人就

【評論內容】第15條(公開發表著作權)【相關罰則】§93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但公務員,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為著作人,而著作財產權歸該公務員隸屬之法人享有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9 禁止錯誤是指行為人沒有正確認知何者而言?(A)構成要件該當事實 (B)行為的違法性(C)客觀處罰條件的相關事實 (D)行為的可罰性

【評論內容】禁止錯誤 「禁止錯誤」乃指行為人對於行為之違法性認識上的錯誤(一) 直接禁止錯誤 指行為人對其行為直接有關之禁止規範無所認識,致誤以為其行為為法律所許。例如甲認為乙已滿十五歲,與之性交應不觸法,然卻構成刑法二二七條之犯罪。 (二) 間接禁止錯誤 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前者如下屬依長官命令行事,認為只要依上級指示而為即不會構成犯罪;後者如債權人在路上遇見債務人,乃將債務人口袋中之錢取走以抵債。

【評論主題】24 依司法院釋字第 331 號解釋,中央民意代表依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者,若喪失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其所遺缺額之遞補,應以何種規範形式定之?(A)憲法 (B)法律 (C)法規命令 (D)

【評論內容】

釋字第 331 號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本旨,其所遺缺額之遞補,應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者並非正當防衛行為所必須具備的內涵?(A)為排除侵害 (B)針對現在的侵害(C)只能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 (D)針對不法的侵害

【評論內容】正當防衛之成立要件:一、須有『加害』行為:1. 須為『現時』之侵害。2. 須為『不法』之侵害。二、須有『防衛』行為:1. 須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2. 須『未逾越』必要之程度。緊急避難之成立要件:一、須有『危險』存在:1. 須有『急迫』之危險。2. 須有及於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危險。二、須有『避難』行為:1. 須有『避免危險』之行為。2. 須為避免危險所必要,且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綜上:正當防衛係權利的自力救濟,屬於『以正對不正』,仍受合理限制,有比例原則適用。緊急避難係屬所謂放任行為,屬於『以不正對不正』,除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外,尚有所謂『法益權衡原則』之適用。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的...

【評論主題】23 甲向乙購買 A 屋交付並移轉登記後之第 3 年,甲才發現 A 屋為海砂屋,而乙於出賣及交付時亦不知此事,甲得向乙為下列何種主張?(A)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B)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C)不當得利

【評論內容】23 甲向乙購買 A 屋交付並移轉登記後之第 3 年,甲才發現 A 屋為海砂屋,而乙於出賣及交付時亦不知此事, 甲得向乙為下列何種主張?

【評論主題】22 甲開車不慎撞死乙,下列何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甲賠償相當之金額?(A)乙之未婚妻 (B)乙之繼母 (C)乙之養子 (D)乙之弟弟

【評論內容】第194條(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評論主題】20 有關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拋棄不動產物權,不須辦理登記即生效力(B)未辦理繼承登記,無法取得遺產中不動產之所有權(C)自己出資建造之房屋,須辦理登記始能取得其所有權(D)買受

【評論內容】(取得登記)不動產物權-因法律行為而取得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EX:買賣。(宣示登記)不動產物權-非因法律行為而取得者,非經登記,不得處分其物權。EX:繼承,強制執行...等。

【評論主題】22 依訴願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2 個月內為之(B)訴願事件之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應為無理由駁回之決定(C)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訴願提起期間:30日內提起訴願

訴願決定期間:受理訴願機關3個月內為之OR延長2個月後決定之

訴願決定之送達期間:訴願決定後15日內送達

訴訟的提起期間: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提起撤銷OR課予義務訴訟;30日提起確認訴訟

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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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受理決定(程序駁回決定):訴願程序如不合法時,即有下數訴願法第77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訴願受理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1)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2)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訴願法第57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3)訴願人不符合訴願法第18條之規定者(4)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經通知補正逾越不補正者(5)地方自...

【評論主題】21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關書面之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B)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者,得更正之(C)行政處分如有誤寫

【評論內容】第111條(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標準)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18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預算及決算書應主動公開(B)為保存文化資產必須特別管理,而公開或提供有滅失或減損其價值之虞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C)向政府機關申請提供政府資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及決算書。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合議...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性質?(A)實體法 (B)國內法 (C)程序法 (D)國際私法

【評論內容】「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國際私法、國內法、程序法、公法。

【評論主題】13 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國家賠償訴訟由普通法院負責審理(B)國家賠償請求權時效最長為 10 年(C)有請求權人僅限我國國民,外國人不適用之(D)須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執行職

【評論內容】第2條(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評論主題】6 下列關於權利之分類與說明,何者錯誤?(A)物權是絕對權 (B)占有並非權利(C)同時履行抗辯權是一時的抗辯權 (D)請求權即是債權

【評論內容】(A)絕對權為可對特定法益直接支配的權利,絕對權的效力能對抗不特定的一般人。物權、人格權、無體財產權、身分權、所有權皆屬之。

【評論主題】12 下列行政救濟,何者非屬訴願先行程序?(A)集會遊行法之申復 (B)專利法之申請再審查(C)稅捐稽徵法之申請復查 (D)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

【評論內容】「訴願前置主義」係指提起行政訴訟前必須先經訴願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評論主題】11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銓敘部部長為該法適用之對象(B)退休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仍得提起復審(C)再申訴應向原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D)復審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公務人員之定義)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第25條(復審)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第78條(再申訴)  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

【評論主題】9 依我國現行法制,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A)臺北市政府 (B)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C)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D)國家安全會議

【評論內容】

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

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A)私立學校校長(B)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C)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監察人(D)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準用對象)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   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   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   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   八、行政法人有給專任人員。   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評論主題】4 有關行政法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B)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原法規廢止(C)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生效日期~1)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49 人民對於非行政處分提起訴願時,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A)訴願不受理 (B)訴願駁回 (C)命訴願人撤回 (D)命訴願人補正

【評論內容】願法第 77 條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  。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經通知補正逾期  不補正者。五、地方自治團體、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未由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願行  為,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六、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七、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訴願事件重行提起訴願者。八、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補充:

【評論主題】48 關於行政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法院屬司法機關 (B)行政法院之法官為憲法上所稱之法官(C)行政法院是行政院所屬的二級機關 (D)行政法院包括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評論內容】完備行政救濟制度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必須有完善的訴訟制度作為後盾,予以救濟。為便利民眾訴訟,就近使用法院,行政訴訟改採三級二審,在現有的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置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亦為行政訴訟法所稱之行政法院

【評論主題】27 依行政罰法規定,扣留物之所有人如依法不得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得單獨對扣留逕行提起下列何種救濟?(A)抗告 (B)申訴 (C)訴願 (D)行政訴訟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41條物之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扣留不服者,得向扣留機關聲明異議。前項聲明異議,扣留機關認有理由者,應發還扣留物或變更扣留行為;認無理由者,應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機關決定之。對於直接上級機關之決定不服者,僅得於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但第一項之人依法不得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得單獨對第一項之扣留,逕行提起行政訴訟。第一項及前項但書情形,不影響扣留或裁處程序之進行。=此處的扣留是「事實行為」故係提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9 馬克斯主義者的史觀被稱之為:(A)宗教史觀 (B)唯心史觀 (C)唯物史觀 (D)戰爭史觀

【評論內容】唯物史觀(共產主義):認為歷史上任何重要活動都是由經濟環境(物質)所決定

【評論主題】8 那一位政治哲學家提出全意志(general will)的概念,而被視為是「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的濫觴?(A)馬基維里(N. Machiavelli) (B)霍布斯(T. H

【評論內容】

馬基維里(Niccolo Machiavelli)

1.君王論「由於獅子不能夠防止自己落入陷阱,的狐狸則不能夠抵禦豺狼。因此,君主必須是一頭狐狸以便認識陷阱,同時又必須是一頭獅子,以便使豺狼驚駭。」

霍布斯(T. Hobbes)

1.首位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保全生命,自願簽定契約組成國家。

2.為君主主權、君主專制提供理論基礎。

3.著有《利維坦》(巨靈)。

洛克(J. Locke)

1.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保全自然權利,訂約進入政治社會,成立政府。

2.提出自然權利、主權在民、二權分立、有限政府、代議政治、同意之治。

3.著有《政府論》。

盧梭(J. Rousseau)

1.以社會契約論說明個人為展現自由,透過訂約,採行直接民主的方式,展現全意志(純粹的公共意志)。

2.名言為人生而自由...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主義強調公民權利與機會平等?(A)新保守主義 (B)新社會主義 (C)新自由主義 (D)新制度主義

【評論內容】

新保守主義是政治思想、動向及運動的一種,是從先前的自由派觀點轉向保守目標和方法的美國意識形態。

新保守主義活躍年代為1980年代至今。主要主張有民間保守力量、政府不干預市場自由競爭,主張自由貿易、推行減稅、削減社會福利、小政府主義等。其它主張有:反對多元文化社會、強調愛國主義、以戰爭制裁恐怖份子等。

新自由主義(英語:Neoliberalism)是一種經濟自由主義的復甦形式,自從1970年代以來在國際的經濟政策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國際的用詞上,新自由主義指的是一種政治—經濟哲學,反對國家對於國內經濟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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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自由主義(new liberalism)又稱社會自由主義(social liberalism),其學說在經濟上採取凱恩斯的...

【評論主題】8 行政機關為下列那一個行為時,有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A)拆除違法之建築物 (B)撤銷違法之課稅處分(C)要求人民返還溢領之補助 (D)指定特定之建築物為古蹟

【評論內容】

形成權→除斥期間

請求權→消滅時效

 

請求權與形成權的差別

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債權為最主要的請求權。

行程131Ⅰ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Ⅱ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Ⅲ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形成權:(形成新的法律關係〉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

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

【評論主題】27 在夢遊過程中打破室友的玻璃杯,不成立器物毀損罪的理由是:(A)阻卻違法性 (B)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C)客觀處罰(可罰性)條件未成就 (D)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評論內容】蔡明憲 小一上 (2014/08/31 10:58):49人 刑事責任的歸屬以行為為前提。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係有人格表現的行為,即「心理/精神現象」的行為;亦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係出於意思所主宰支配的人類行止,內在要素必須有意思支配的可能性,外在要素則須具備社會重要性的身體行止。單純的反射動作、睡夢中的反應、絕對強制下的行為、因病抽搐之動作等皆非刑法上之行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7%82%BA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不是形成權?(A)解除契約 (B)承認無權代理 (C)給付標的之選擇 (D)請求賠償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發生時效中斷之效果?(A)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後,未於請求後 6 個月內起訴(B)債務人承認債權人之債權後,債權人未於承認後 6 個月內起訴(C)債權人對債務人起訴後,撤回其訴(D)債權

【評論內容】第129條(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第130條(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解釋.判例】62年臺上2279*67年臺上434*71年臺上3435第131條(因訴之撤回或駁回而視為不中斷)  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解釋.判例】46年臺上1173*71年...

【評論主題】19 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而制定涉及限制人民權利之規定,其名稱為何?(A)行政規則 (B)委辦規則 (C)執行命令 (D)法規命令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 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評論主題】12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每屆立法委員於任期屆滿時,對於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審議。稱為:(A)一事不再理原則 (B)不重複審議原則 (C)議會自律原則 (D)屆期不連續原則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評論主題】47 下列何法是我國公務員倫理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及倫理規範?(A)公務人員任用法 (B)公務人員倫理法 (C)公務員服務法 (D)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評論內容】Ya Ya Chou 大三上 (2012/12/06 23:17):16人公務員服務法是我國公務員倫理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及倫理規範, 其對倫理行為的規定,可歸納為以下四類:(一)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1、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第一條)。2、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第五條)。3、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第七條)。(二)公務員不正當行為的禁止事項1、公務員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第五條)。2、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第六條)。3、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

【評論主題】44 公務員不得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饋贈財物,如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惟受贈之財物市價須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A)5 百元 (B)1 千元 (C)2 千元 (D)3 千元

【評論內容】

單個人→500

多數人→1000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元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評論主題】43 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的貢獻與滿足平衡論,與下列何者有異曲同工之妙?(A)亞當斯(J. Stacy Adams)的衡平理論(Equity theory)(B)何茲伯格(F

【評論內容】巴納德(C. Barnard)-貢獻與滿足平衡:成員之所以願意為組織貢獻所能,是因為該組織能給他各種滿足。塞蒙(H. Simon)-組織平衡論:組織之存在有賴組織成員間彼此「貢獻」與「誘因」相互平衡,組織始得繼續發展。→承襲Barnard之理論。亞當斯(J. Adams)-公平理論:成員會以他的「投入」努力和「產出」結果的比率與他人比較,若之間存有差距,會設法減少其差距。→由Barnard的概念進一步延伸。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不是轉換型領導的構成要素?(A)個別的關懷 (B)才智的激發 (C)薪酬的誘因 (D)動機的啟發與精神感召

【評論內容】

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 Leadership)

最早由柏恩斯(Burns, 1978)提出,轉換型領導是結合交易型領導與魅力型領導,透過領導作用建立人員對組織目標的共識與承諾。這種領導者會激勵員工,超越自我。

過程中,領者必須不斷的成長才能透過更高的理想和道德,如自由、公平、和平等來提昇成員的共識,使成員能夠超越自我以達到更高的層次。

構成要素:

(一)個別的關懷: → (A)

1.發展取向 

2.親和取向 

3.輔導取向 

(二)動機的啟發與精神感召 → (D)

(三)才智的激發→ (B)

(四) 相互的影響關係:

【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不是危機爆發前的管理活動?(A)草擬危機處理的劇本 (B)展開危機調查工作 (C)危機訓練系統 (D)危機感應系統

【評論內容】A.危機爆發前:1. 建立危機感應系統:如國家地震中心、中央氣象局皆屬此。2. 建立危機計劃系統:預先發展一套行動準則。3. 草擬危機計劃說明書/劇本,對情境作沙盤推演4. 建立危機訓練系統,反覆演練B.危機發生時:1. 成立危機管理小組(緊急應變中心)2. 建立危機情境監測系統3. 建立危機資源管理系統(資料庫)C.危機發生後:1. 成立評估系統2. 加速復原工作進行3. 從教訓中學習,持續推動危機管理

【評論主題】9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能提出公民投票案?(A)立法院 (B)行政院 (C)一定人數之公民 (D)總統(E)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第10條(公民投票提案人人數及審核)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評論主題】28 某一公共問題可能有礙機關的價值觀或是利益,所以當問題發生時,政府機關會動員社會力量而把問題消弭於無形,此稱為:(A)團體盲思 (B)風險管控 (C)放任問題發生 (D)遏阻性決定

【評論內容】「扼阻性決定」,又可稱為「權力第二種面貌」、「非決策」、「偏差的動員」等名稱。其做法包括三個階段:(1)設法扼阻該公共問題無法進入政策議程之內,甚至把問題壓抑下去。(2)在政策規劃階段,機關動員讓解決問題的方案胎死腹中(3)機關使該方案在執行階段有頭無尾,執行不成功。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的研究範圍包括政策問題形成、政策規劃及政策合法化等三個階段的活動?(A)政策建議 (B)政策論證 (C)政策制定 (D)政策研究

【評論內容】4 下列對於政策制定過程的步驟,何者正確? (A)定義政策問題→形成政策計畫→政策合法化→執行政策→評估政策 (B)定義政策問題→政策合法化→形成政策計畫→執行政策→評估政策 (C)形成政策計畫→定義政策問題→政策合法化→執行政策→評估政策 (D)定義政策問題→政策合法化→執行政策→評估政策→形成政策計畫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並非政策問題的特性之一?(A)主觀性 (B)人為性 (C)獨立性 (D)動態性

【評論內容】

1互賴性  : 一領域的政策問題經常會影響另一領域的政策問題

2主觀性: 政策問題是人類以概念詮釋問題情境的感覺產物

3人為性  : 人類主觀判斷的產物

4動態性  : 政策問題與解決方案經常相互流動

5歷史性  : 新舊問題間常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問題的歷史性往往決定了問題本質

【評論主題】17 組織發展中有關發展個人的策略與方法,由小組訓練團體中(通常為 10 至 15 人),使其成員學習了解自己及對他人影響的團隊訓練稱之為:(A)團隊建立(Team Building)訓練 (B)敏感

【評論內容】

實驗室訓練又稱敏感性訓練(T團體訓練法)--李文提出

敏感性訓練:發展個人又稱小組團隊訓練或稱實驗性訓練,將個人置於一個漫無結構的小團體情境中,由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訓練員加以指導。經由此安排,個人從團體的互動間以及別人的反應當中瞭解彼此的行為及感受

【評論主題】47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B)應先

【評論內容】第2條(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第8條(時效期間)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第9條(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第10條(書面請求及協議書)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非屬訴願有理由時,訴願管轄機關可能作成之決定類型?(A)單純撤銷原處分 (B)確認原行政處分無效(C)撤銷原處分,並發回原處分機關,命另為處分 (D)撤銷原處分,並自為決定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81條(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或另為處分)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A)有關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B)對公務人員所為一次記二大過之專案考績免職處分(C)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D)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評論內容】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評論主題】19 立法者透過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補充法律規定時,應遵守授權明確性原則,其內涵為何?(A)授權之目的、內容與範圍皆應明確 (B)授權之主旨、程序與項目皆應明確(C)授權之宗旨、要件與內容皆應明確

【評論內容】授權明確性---內容.目的.範圍明確法律明確性---1.意義非難以理解  2.受規範者所能預見3.可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公法人?(A)中華民國行政院 (B)嘉南農田水利會 (C)臺中市 (D)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評論內容】

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

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