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我國現行法制,下列何者為行政法人?
(A)臺北市政府
(B)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C)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D)國家安全會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615
統計:A(375),B(169),C(3759),D(52),E(0)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SIKYN】評論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 已公布廢止: http://weblaw.exam.gov.tw/LawContent.aspx?LawID=B0052001資安中心掛牌不到一個月 就遭立院廢止法源目前應屬經濟部轄下的資策會負責,為財團法人性質

YON】評論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何時新增?

】評論

現在行政法人有以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監督機關為文化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機關為國防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為教育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監督機關為科技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監督機關為內政部)[地方]行政法人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台南市立美術館(監督機關為台南市政府)高雄市立圖書館(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監督機關為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