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在夢遊過程中打破室友的玻璃杯,不成立器物毀損罪的理由是:
(A)阻卻違法性
(B)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
(C)客觀處罰(可罰性)條件未成就
(D)欠缺刑法意義的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8554
統計:A(349),B(529),C(592),D(2597),E(0)

用户評論

【用戶】Ashle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蔡明憲 小一上 (2014/08/31 10:58):49人 刑事責任的歸屬以行為為前提。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係有人格表現的行為,即「心理/精神現象」的行為;亦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係出於意思所主宰支配的人類行止,內在要素必須有意思支配的可能性,外在要素則須具備社會重要性的身體行止。單純的反射動作、睡夢中的反應、絕對強制下的行為、因病抽搐之動作等皆非刑法上之行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1%8C%E7%82%BA

【用戶】fox3108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本題在客觀構成要件上雖有毀損之行為,但主觀構成要件上缺乏毀損的認知與意欲,依刑法§12,並不成立該罪。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可參考這題27 下列何者不被評價成刑法上的行為? (A)該舉止與法益侵害事實間不具因果關係 (B)行為人的意志無法控制支配該舉止 (C)行為人無法預見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D)行為人沒有預見到該舉止會造成的侵害 答案B線上測驗: /item-27+%E4%B8%8B%E5%88%97%E4%BD%95%E8%80%85%E4%B8%8D%E8%A2%AB%E8%A9%95%E5%83%B9%E6%88%90%E5%88%91%E6%B3%95%E4%B8%8A%E7%9A%84%E8%A1%8C%E7%82%BA%EF%BC%9F++%28A%29%E8%A9%B2%E8%88%89%E6%AD%A2%E8%88%87%E6%B3%95%E7%9B%8A%E4%BE%B5%E5%AE%B3%E4%BA%8B%E5%AF%A6%E9%96%93%E4%B8%8D%E5%85%B7%E5%9B%A0%E6%9E%9C%E9%97%9C..-843738.htm#ixzz5Y8RrM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