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者在行政法上具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
(A)臺北市政府
(B)彰化縣政府
(C)嘉南農田水利會
(D)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7594
統計:A(53),B(12),C(2658),D(8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與行政訴訟區辨、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義務行為人之處置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pob.chiu】評論

法人--有權力、義務行政機關--法定地位

akumo2001】評論

除了考行政主體具有享有行政法權利義務的觀念之外,也可以帶地制法的觀念...其他三個都是"地方行政機關"只有【地方自治團體】才具有公法人地位(享有權利義務)

蔡承恩】評論

為什麼答案不是C農田水利會而是以上皆非呢?

Bella】評論

農田水利會  目前仍是公法人 109/10/01 才要改制成行政機關原本答案(C)沒錯

Henry Joy】評論

那這樣答案還是C吧太早改成E了吧?今年(2020)高普考請問是不是仍應該把農田水利會視為公法人因為行政機關應該要等到2020/10/1阿因此農田水利會若選擇問起的話  要選公法人,對嗎?謝謝!